父母生前欠的债务必须是由子女偿还吗?

时间: 2017-08-10 10:52:51浏览次数:1696
中国民间有父债子还这一说法,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债务人不肯还钱的话,债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父母的债务是否一定要子女偿还这与当时的法律制度有关。那么是不是父母欠下的所有债务都需要子女偿还?下面法宝基金法律服务平台的律师给大家详细介绍。

(一)父母生前经营活动所欠债务。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的规定。经营活动所欠债务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父母生前由于个人经营所欠债,根据《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应负责偿还父母的债务,以 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放弃继承的,则不负偿还责任。
(2)父母生前为家庭经营所欠债,因为该经营的盈、亏为家庭成员共有,相互间互负连带责任,父母生前因此所欠债务逝世后,其子女有责任在家庭财产范围内来偿还。
父母欠的债务必须是由子女偿还吗?
(二)父母生前因生活困难所欠债务。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规定,如果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因维持正常生活、医治疾病等而向他人所借债务,父母死亡后这些债务无论有无遗产,一律由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分担偿还。

除上述内容外,父母生前因赌博所欠之债或者从事其它违法活动所欠之债,因不受法律保护,子女可以不预偿还;其它生前合法债务应当依照《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以限定在父母遗产范围内清偿和与子女主张继承权相联的原则,如果子女放弃继承权,则不偿还债务,主张继承权则连同债务一并继承。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免费咨询法宝基金的在线律师。法宝基金法律服务平台首创零费用的风险代理模式,给委托人垫付所有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也就是说不用花钱就可以帮你打官司,而且还是专家级律师团队服务的模式,由一个专业的律师团队来负责案件。不花一分钱,一样可以赢官司。法宝基金的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真正做到团队强于任何单独律师。委托其代理诉讼自然比自己打官司来得可靠,与法宝基金签订委托合同以后,就可以将案件交由法宝基金的律师团队提供非常专业的评估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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