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的人不搬一直赖在房子里怎么处理
来源: 网络时间: 2017-12-06 10:48:02浏览次数:2423
在租房的时候有些房东遇到了租客不肯搬迁的情况,明明双方的合作已经到期了,租客也没有继续缴纳房租,但却死赖在房子里面,对于房东来说肯定是会有比较大的损失了,那么,租房的人不搬怎么处理?关注法宝基金法律服务平台,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租房的人不搬怎么处理?
出租人外出未归或是拒不搬走,租赁合同届满,而房东想要收回房子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或签证部门按到期日搬迁的,作原租约未延续不再交租金处理。
(二)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来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确表态前,按续租处理,可按原租约补交租金,也可按月将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据转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意思表示之日起,始作不续租处理。
(三)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又续住该房至出租人返回或有明确表态之日,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贷款金的,原则上不允许,只有在出租人自愿的情况下,才可免收这段超期占用的租金。
(四)承租人在租约生效期间如擅自把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与人交换、出卖、赠与等,按侵权行为处理。出租人回来后可追回原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和返还非法所得,有关部门可予罚款或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如果承租人趁房主不在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不服从以上适当处理,出租人有权就受到的损失向承租人索赔,并申请房屋所在地法院强制执。
租房到期提前多久通知房东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此,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继续租赁,但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应该交还房屋。
当然,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规定租期,那就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综上所述,只有在不定期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必须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在固定期限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可以不提起通知的。但是如果出租人房屋租期到了之后还想要继续租房的,最好还是提前告知房东,至于提前告知的时间一般在合同中都有相关约定,双方只要按照相关约定进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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