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什么情况下可能会无效
来源: 网络时间: 2018-01-12 17:06:44浏览次数:4761
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难免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家庭唯一住房怎么认定”、“房龄怎么判断”、“房屋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会无效”等等,今天法宝基金法律服务平台的房产律师就针对这些常见的问题给大家仔细解答。
一、“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如何认定?
“家庭唯一普通住房”指的是购房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无住房,目前主要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无房证明”。不过,如果购房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曾购买过住房,但已转让出去,再买房仍可享受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政策。
二、个人转让房产需要缴税吗?
按照规定,单位或个人在转让房产时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其中,个人销售住房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时免征印花税。
三、房屋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会无效?
1、商品房没取得预售资格的;
2、购房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
4、买卖权属有争议的;
5、卖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方无法取得房屋的;
6、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
7、购房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且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
8、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四、个税在哪些情况下必须按差额20%征收?
1、出售离婚归并类房产,且房产不满5年的;
2、出售离婚归并类房产,房产虽满5年但非家庭唯一住房的;
3、出售受赠类房产(含继承),且房产不满5年的;
4、出售受赠类房产(含继承),房产虽满5年但非家庭唯一住房的。
五、房龄该如何判断?
根据情况不同分三种方式判断:
1、以购房时契税完税凭证的“填发时间”为准,该日期至今即是房龄;
2、以房产证上的“登记时间”为准,该日期至今即是房龄;
3、对于继承、受赠、离婚财产分割取得住房对外销售的,购房时间可按发生继承、受赠、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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