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法宝基金
法宝共享
法宝模式
合作共赢
公益服务
免费咨询
法宝案例
外聘专家
法律与生活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400-6160-111
你有法宝 我有法宝 大家的法宝
首页
关于法宝基金
法宝共享
法宝模式
合作共赢
公益服务
免费咨询
法宝案例
外聘专家
法律与生活
联系我们
法律与生活
法律知识资讯
法律与生活
今日法宝
法律与生活
法律知识资讯
法律与生活
今日法宝
热门文章
民间借贷债务人欠钱不还,律师为什么建议你要尽快起诉?
不用律师可以自己起诉吗?自己打官司的5个关键点要懂!
房屋纠纷怎么打官司?除了6大证据,还有3点不可忽视
民间的借贷怎么打官司6种情形,有借条也赢不了!
借出去的钱借条丢了怎么办?6个可以形成证据链的取证思路
欠款拖欠多久可以起诉?起诉老赖还钱的3步流程
熟人借钱没打借条赖账怎么办?在微信上收集证据,只要3步
欠债打官司需要多长时间?4种合法的快速追债方式
法律与生活
首页
>
法律知识资讯
>
法律与生活
有借条怎么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呢
时间: 2019-09-02 15:03:43
浏览次数:2177
我们都知道,欠条与借条不是一回事,一直以来,对于欠条的证明能力的认定,一直都是民间借贷这类案件的关键所在,那么法院对欠条的借贷案件是怎么判决的呢?概括起来大致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名义上是欠条但是实际上是借条的情况。
例如,借款人向出借人借钱,拿到钱之后不写借条而写欠条,写的是借款人欠出借人多少钱,这种欠条实际上是借条。
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按照借条的相关规则予以处理。即通过借条规则来判断是否成立借贷关系。对于有些借贷关系,不能仅凭欠条直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还必须要有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2.当事人想要履行还款义务但尚未履行,先打欠条用以表示其将来会履行归还欠款的义务。
在实践中,有些借款人确实是因民间借贷欠出借人一定数额的借款,于还款期限届满之时仍未偿还,因此出具欠条用以保证限期还本付息。
这种情况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关系,但是借款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法院此时仍会按照借贷关系来予以审理。即按照原借贷合同,由借款人履行原合同义务以解决纠纷,此种情况处理起来相对比较容易。
3.由其他债权债务转化而来而非来源于借贷关系的欠条。
例如,在买卖合同中,供货方把货物交付给买受方,买受方没有支付货款,而是出具一张欠条,说明其欠出卖人多少欠款,并保证在约定期限内予以偿还。
这种情况是对于来源于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中的欠条,能否按照借贷关系来处理的问题。以上述举例的买卖合同而言,买受人因欠出卖人货款而出具欠条,究竟是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纠纷来处理,还是应当按照借贷纠纷来处理呢?答案是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纠纷来予以处理。因为,此类欠条的基础关系不是借贷关系,而是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应当按照其本来的法律关系来予以处理。如果只按欠条来简单处理,就可能会出现相对人存在其他抗辩不好处理等问题。如果是买卖合同关系,由于买方支付货款是买卖合同项下的义务,那么在处理时就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进行偿还。
4.基于其他非法关系产生的非法债务而形成的欠条。
例如,赌博所欠的赌债,输钱后不能马上交付的情况下可能会出具一张欠条。又如,某人“包二奶”,通过出具欠条的方式,向对方承诺会补偿其青春损失费。显然,这些所谓的欠条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当事人企图通过欠条的形式使其合法化。
这种情况情况是基于其他非法关系产生的非法债务而形成的欠条。法院在审查此类欠条时,一般都会审查清楚其基础法律关系,查清欠条形成的原因并要求举证证明责任人予以举证证明。因为如果在仅有欠条的情况下,不审理其基础的法律关系,那么法院就可能会成为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洗钱的场所。
别让“老赖”赖你上百万!联系法宝在线律师团
法宝在线通过“先打官司后收费”的颠覆性创新模式,对当事人的案件进行垫付费用,垫付款项包括当事人诉讼及仲裁过程中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公告费、评估费和律师费等费用,只在胜诉且回款后才收取费用。败诉或没能成功回款,该笔垫付的费用由法宝独自承担,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其实,打官司不可怕,花钱还输了官司才可怕!
如果您现在正遇到法律纠纷的烦恼,一定要联系法宝在线律师,因为找法宝律师没有诉讼风险——案件不赢不收取任何费用!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法宝在线律师服务平台的在线律师,快速申请案件解决方案:
http://www.fabaofoundation.com/63657.html
下一条:
民间借贷中借款给别人现金好还是转账好?以下三点要注意
上一条:
如何延长借条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电话:0755-25471673
0755-25471602
邮箱:FBfoundation@163.com
Copyright © 2016-2021 深圳法宝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23834号
部分法宝基金律师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20楼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1506房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站前五路111号嘉燕盈汇国际七楼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5号
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昌南大道108号泰壕珑原三期写字楼7-015号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128号联发国际大厦30楼
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阿里地区司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