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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打官司没借条,电话录音可以做为证据吗?
时间: 2020-07-01 14:45:01
浏览次数:2751
在法官眼里,打官司其实打得就是证据。。随着科技的发展,证据的形式也开始多样化,电子证据由于取证更方便、利于保存的特点开始被法院广泛采纳。比如说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都属于电子证据;其中,录音证据使用的很广泛,但在实际判决中,很多录音材料在法院上并没有能够成为有效合法证据被采用,下面法宝在线的律师来告诉大家这是为什么。
电话录音想要法院支持,就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电话录音应留下原件内容
如果你想拿录音,去法院作为证据使用的时候,一定要把录音的原始载体给带着。千万不要把手机里的录音给删除掉,有些当事人会认为,我把手机里的录音给复制到电脑里,那手机里就不需要了。千万不要这样,手机里的录音一定要保存好,不要删除。
2.电话录音内容要有完整的信息
电话录音当中应当把事实还原清楚,录音当中一定要显示对方的姓名,以及事情的缘由。比方说对方向你借款,但是对方没有给你打借条。那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给对方录音。录音当中就要显示对方的姓名、金额、借款的方式是现金还是转账,以及用期和利息。这些信息越完整地体现在录音当中,越能够证明事实,法院也会支持你的。
3.电话录音取得方式应当合法
在对方不知情、未同意的情况下,偷录是合法手段还是非法手段呢?在司法实践中,这要看具体情况分析:
(1) 如果是与对方当面或电话沟通过程中,偷偷录制双方沟通的过程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属于合法取得,有效。
(2) 如果是采取在他人居所、工作场所等安置偷录设备,或者是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不属于合法取得,无效。
4.谈话的语气、沟通方式事先要设计好
表达要自然,否则对方可能会警觉,导致丧失取证机会;不要以威胁的口吻交谈,以威胁方式取得的证据,可能认定为违法;尽量平和沟通,在激动争吵过程中的表达,可能会认定为非真实意思表示;涉及关键点的语言内容要清楚明确,不能含糊不清;可能的话,关键内容应由对方明确表达,而不是只答复“嗯”“啊”。
5.要提供完整录音证据
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有些时候录音者会故意引导对方作出某些回答,之后进行技术剪辑,得出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真实,也是无效的。
6.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
录音证据要有效的话必须证明录音的对象是案件当事人,只有债务人(欠款方)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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